公司根据《公司法》、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》、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》、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等法律法规,建立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框架和原则,使公司治理走上了规范化的发展轨道。
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、董事会、监事会、独立董事、经理团队等权利机构、决策机构、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。董事会下设了战略、新薪与考核、提名、审计四个专业委员会,实现了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在人员、资产、机构、财务和业务等方面的分立,确保了上市公司的独立性。股东只能通过股东大会来选举董事对公司施加影响,不能直接参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。公司严格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、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》、《公司章程》、《股东大会、董事会、监事会议事规则》、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》等召集、召开股东大会、董事会和监事会,及时、准确、完整公告公司各项审议议案。
建立健全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、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和机构,公司重大事项披露,如重大收购、出售资产、关联交易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、对外担保、其他重大事项等,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进行审议、披露确保各股东公平的信息知情权。
